文/王誓华
2007年冬天,新疆库尔勒垦区,真凶杀害老太太后,将遗体丢进厕所。鉴于当地司法系统的无能和渎职,无辜者李建功因刑讯逼供获罪,并服刑13年。
如今真凶继续逍遥法外,同样逍遥法外的除了真凶,还有冤案制造者。他们有罪,不应“从无”。
01
含冤者完全无罪,而非疑罪从无
02
非法证据能从法官内心真实归零吗?
03
冤案制造者有罪,不能“从无”
04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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