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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 | 肃清“薄、王”遗毒,为李庄平反——致重庆市委孙政才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17-06-11 13:16:37 阅读:882次

 

 


肃清“薄、王”遗毒,为李庄平反

——致重庆市委孙政才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孙书记:


您好!

 

  我是王誓华,北京典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李庄案的申诉代理人。提笔给您写这封公开信前,我思考良久,因一个要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给地方市委书记写公开信,似有希冀借权力干涉司法之嫌,可事实是,我国司法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有效解决李庄案离不开您的支持。


 

  今年2月11日,在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重庆市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会议上,巡视组组长徐令义明确提出“认真解决清除‘薄、王’遗毒不够彻底的问题”的意见建议。孙书记,您在今年3月21日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也重点强调了“要持续用力抓好下一阶段整改,全面彻底清除‘薄、王’思想遗毒,带头查找问题根源、带头抓整改落实、带头抓源头治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这个“毒”是什么?不仅是“薄”的毒,也不仅是“王”的毒,而是特指“薄、王”的毒,无疑明确了这个毒就是“薄”和“王”合作在重庆利用政法工具进行黑打的遗毒,遗毒的积淤区主要在重庆公检法系统。就李庄案件为背景的全国律师警示教育,俨然亦是“薄、王”遗毒的衍生品。


  天下人都知道,李庄案是“薄、王”在重庆黑打过程中摧毁我国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案件。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出狱,从2011年12月12日重庆市一中院受理李庄案申诉申请至今已有5年6个月,共2007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是,重庆市一中院给我们的答复就是“等领导指示”,我们也进行了无数次催促,重庆法院系统明显故意压制推拖李庄的申诉,“薄、王”遗毒深达重庆政法系骨髓有目共睹。

  

 

  李庄出狱已整整六年,李庄案意义重大,是否肃清“薄、王”遗毒,李庄案是标志性动作,这关乎重庆市委在十九大前是否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清除“薄、王”思想遗毒真正“肃到位”,也关乎中国党政对中国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更关乎中国法治进程的重大意义。


  孙书记,致信与您是希望您能按照您的讲话,言出必行,肃清“薄、王”遗毒,重拾民众对重庆的期望和信心,正视“薄、王”时期制造的一切负面后果,拨乱反正,彻底清理其所带来的所有问题,给受害者和卷入者一个负责任的、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交代与结论。希望重庆市委在您的领导下,真正挑起担子,扎实尽责,推动李庄案的再审程序启动,为李庄平反,十九大前打响重庆市委清除“薄、王”遗毒最响亮的标志性的一枪。

  

 

  正义就在当下,只要我们坚持!


此致

  敬礼

李庄的申诉代理人:

 

 

 

 

 

 

 

 

 

 

背景链接

 

李庄案

明显的冤案 申诉如此艰难
重庆谁还在为“薄王时代”背书



 

李庄案前期申诉、控告情况

2010年2月,为重庆龚刚模“涉黑”案辩护人的李庄因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

 

2011年12月12日,李庄向重庆市一中院提交申诉材料。

 

2012年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012年11月23日,最高检两名检察官约见了李庄及其控告案的代理律师王誓华,李庄向检察官表示,他要求重庆检方回避这起控告案,最高检表示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此次约谈中,龚刚模的亲属龚刚华也到场,龚刚华向最高检的检察官如实作了陈述,表示专案组威胁和强迫他出庭作伪证,甚至专门训练他背诵书面伪证,导致李庄蒙冤。

 

2012年12月29日,重庆一中院第一次约谈了李庄,就其申诉的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一案听取了李庄的意见。李庄向承办法官提交了足以证明李庄案系重庆警方故意违背事实、制造证据构陷的冤案的“铁证”。承办法官表示将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

 

2015年12月31日,北京典谟律师事务所王誓华律师接受李庄的委托,担任其申诉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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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誓华律师接受李庄先生委托

 

 

 

2016年12月8日,李庄案申诉代理人王誓华律师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与中国法院网同步上线开通的“向大法官留言”栏目,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钱锋院长反映了重庆一中院对李庄申诉案故意拖延处理的违法办案情况,希望钱院长督促重庆一中院维护司法公信力,尽快对李庄申诉开展立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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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钱锋院长留言截屏

 

 

 

2016年12月12日,王誓华律师将上述2016年12月8日写给重庆高院钱锋院长的情况反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钱锋院长的邮箱(qfengjudge@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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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钱锋院长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截屏

 

 

 

鉴于重庆高院及重庆一中院对上述情况反映一直没有回应,王誓华律师从2016年12月26日起,截止到钱锋院长辞职,共发每日一问23篇。通过“向大法官留言”栏目每日发送“李庄申诉案每日一问”,督促重庆一中院对李庄申诉案依法尽快进行立案审查工作,但至今未有重庆一中院的任何回应,可能钱院长忙于辞职没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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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钱锋院长发送李庄申诉案每日一问的部分截屏

 

 

 

2017年1月16日上午,李庄与王誓华律师一同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法警欧阳队长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信访接待窗口,专人接待了李庄和王誓华律师,他们向接待人员反映重庆一中院故意拖延立案,在接收李庄申诉材料后至今5年多不受理、不驳回、不开庭、不听证、不给收条、也不答复,法官已涉嫌违法办案的问题,按照法律程序,向重庆市高院反映此问题,并希望能与重庆高院纪检领导当面反映,以便尽快推动案件程序。信访接待处工作人员将反映情况做了登记,后遗憾告知院领导在开“两会”,一行人将反映材料留在了重庆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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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与王誓华律师在重庆高院门口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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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警欧阳队长带领李庄与王誓华律师走进重庆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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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信访窗口专人接待李庄及王誓华律师

 

 

 

离开重庆高院,王誓华律师同李庄又马不停蹄赶往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这里围满了全国各地前来信访的人,大门口和信访大厅熙熙攘攘、人声鼎沸。开始保安说上午11点就不让安检了,下午再来,王誓华律师告诉他,还有五分钟才到11点,所以我们可以进去。法警看到王誓华律师的坚持也就让进去了。一行人先排队取号,巡回法庭工作人员说不用取号,可以直接进来(看来李庄的到来已引起全市的联动),十分客气的带领一行人到接待窗口登记,填写《其他来访人员续访登记表》,接着被安排到接待室,最高院的法官询问了基本情况,李庄和王誓华律师将重庆一中院违法办案的情况又做了详细叙述,也把重庆高院接待的情况如实告知,向法官递交了情况反映材料,提出了因本案的特殊性希望异地审查案件的请求。法官的助理作了来访登记和谈话记录,法官告知,将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通报,让一行人留下联系方式后等待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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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与王誓华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正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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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信访大厅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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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来访人员续访登记表和情况反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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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接待室,法官接待李庄与王誓华律师

 

 

 

从2011年12月12日重庆一中院接受李庄的申诉材料起算,已五年多过去了,重庆一中院对李庄申诉案的审查毫无说法,明显是在故意压制李庄的申诉。而且重庆一中院在李庄提交了足以证明重庆警方制造证据构陷冤假错案的“铁证”之后,对如此明显的冤假错案,却违法不启动再审程序,严重违背司法的公平公正,让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丧失殆尽!


相比聂树斌案、呼格案、陈满案等一个个惊天冤案的平反,李庄的申诉个案事虽小,但却意义重大,李庄案的平反关乎中国政府对中国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关乎中国法治进程的重大意义。真的希望重庆一中院能够坚守司法公平的底线,坚守法律良知,尽快对李庄申诉案启动再审程序,通过法律的方式还原事实真相,还李庄清白,还一位中国律师应有的执业尊严,而不要让这个明显的冤假错案再等到下一个5年才能昭雪,不要让公平正义来的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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